第585章 三十年警服,捂得住吗-《让你打官司,你把对面全送进去?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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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叹气的时间点拿捏得很准。

    不长不短,刚好让观众觉得他在忍受委屈和心痛。

    “这件事……是我三十年从警生涯最大的遗憾。”

    声音低了半格。

    “案发当晚,我们在东侧窗框上确实提取到了一枚血指纹。

    但在凌晨四点左右,现场电路老化引发短路,东偶墙角起了火。”

    他垂下眼。

    “等我们扑灭的时候,那截带指纹的木质窗框,已经烧成了碳灰。我们尝试二次提取,失败了。指纹彻底损毁。”

    停了两秒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的责任。是我对现场保护不力。在结案报告中,我如实记录了这一情况。”

    陈大伟抬起头。

    目光越过审判台,对着直播镜头的方向。

    背挺得更直了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。各位观众。”

    声音拔高了,带着一股子刻意克制的悲壮。

    “办案确实存在保护现场不力的瑕疵。我不推卸,我认。”

    他的右手缓缓抬起,食指点了一下警帽上的帽徽。

    “但我用三十年的警服,用我头顶上这缺国徽……

    我以人格担保。绝没有徇私舞弊!绝没有包庇真凶!更不存在故意销毁任何证据的行为!”

    三句否认。

    每一句之间停了一拍。

    每一个字都咬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声音砸在话筒上,嗡嗡地回荡在三百人的头顶。

    旁听席上有人叹气。

    弹幕变了方向。

    “三十年老警察,说话这么恳切……”

    “万一真是意外呢?电路起火也不是不可能。”

    “信他个鬼!别忘了那五十万!”

    “五十万的证据到底能不能用?”

    赵宗庆等的就是这个缺口。

    他站起来,金丝眼镜推了一下,领口扶正。

    “审判长,辩护人就公诉方对证人的指控, 补充一条法律意见。”

    审判长点了下头。

    “请讲。”

    赵宗庆的声音回到了那种温厚的学者腔。

    一字一句,不急不徐。

    “公诉方指控陈大伟所长故意销毁指纹证据。

    但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五条,认定被告人有罪,必须达到'证据确实、充分'的标准。”

    双手背到身后。

    “截至目前,检方拿不出任何监控录像,证明陈所长实施了销毁行为。

    拿不出任何录音,证明他下达过销毁指令。拿不出任何人证,亲眼目睹他动手。”

    赵宗庆的目光掠过公诉席和原告席。

    “瑕疵不等于犯罪。疏忽不等于故意。

    在缺乏直接证据的前提下,将一位三十年的老民警扣上'故意销毁证据'的帽子……”

    停了一拍。

    “这不叫追究真相。这叫主观臆断。”

    最后四个字。

    “疑罪从无。”

    压得很沉。

    大厅安静了三秒。

    弹幕炸得刺眼。

    “赵宗庆这招太阴了,用法条堵死了!”

    “他说的有道理吗……好像有? ”

    “确实,光凭推测不能定罪。”

    “陆诚呢??怎么不说话??”

    “陆律师你倒是反驳呀!!!”

    在线人数从五千二百万跳到五千四百万。

    原告席上。

    张建国的嘴唇咬破了。

    血从唇角往下渗,滴在桌面的证据文件上,洇出暗红色的小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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